很简单,根据国家刑法规定,故意杀人就是死刑。
太生气了!一个18岁的女孩啊,一个努力参加高考,美好人生刚刚要开始的女孩啊,她付出了多少努力,连录取通知书都还没有看到,却遭遇这一切,太可惜了,太心痛了。
有网友说,凶手是残疾人,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弱者抽刃向更弱者,自己过得不好就把怨气之气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还是图谋不轨被拒绝?
有网友说,她熬过了三年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一点睡觉的河南高考,她还没有感受到她的未来,那罪犯是个头发都花白的糟老头子,就在她家不远,是熟人作案,凭什么啊,即便他以命相抵,又能怎样呢,她太亏了,太可怜了。
还有人说,被害女孩正值花季,高考601分,她本可以上985,她本可以有大好前途,她本可以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在人生最有希望的时候被杀害,令人心痛,最大的希望变成最大的绝望,她的父母她的家人如何面对,如何继续生活?她才18岁,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却以这种方式戛然而止...
虽然凶手是“弱势群体”,但他残疾人的身份并不是护身符,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杀人的依然要负法律责任。法律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致被害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不管怎么说,有矛盾就当面解决问题,如果是用暴力手段,或者是杀人的方式来寻仇的话,等待嫌疑人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个杀害冯某月的嫌疑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希望能够告慰她的亡魂。
看到这一则消息,说实话,我心里久久不能平复,久久不能释怀。为她的父母痛心,为这个女孩子痛心。
多好的女孩子啊,多好的年华啊,人生还没有真正开始绚烂,却永远定格在这个7月。一个乐观、积极、大方、刻苦、爱笑的女孩,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却遭到了犯罪分子残忍的残害,让人痛心疾首!让人潸然泪下!
等待犯罪分子的将是极刑,对于这样残忍的犯罪分子绝不能有心慈手软。可是就算如此,父母心里的痛又怎么弥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