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兴宁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力量,兴宁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草拟各类文稿,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运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以下),汉语言文学、新闻(新媒体运用)、文秘、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或者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提交资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个人一寸彩照请扫描清晰到表格内,请将个人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nqzgh@163.com。
咨询电话:0771-3290204(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择优并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等工作。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