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zhaopin.sndhr.com:7222/zpCandidate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3月14日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943。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300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