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42人方案
2023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教师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1~29)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30~31)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岗位表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8:00—2023年4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者,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8:00至4月22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01~28岗位采取课程试讲方式,29~3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63 黄老师、0591-22869970 江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学院纪委办)。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