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综合服务岗;
人数:1人;
岗位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一定综合文字能力;3.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热爱红十字事业;无不良记录;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第一步:网上申报。报名人员填写《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至邮箱:ntshszhbgs@163.com。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4:00,超时上传不予接受。
第二步:现场确认。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材料。必备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贴表格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可自主提供的其他材料: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5月9日下午14:30—17:00;
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南通市观阳路119号 南通市红十字会(应急救灾中心)一楼大厅。
第三步:资格审核
由市红十字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笔试。
四、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告知,告知方式: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笔试成绩在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告知,告知方式:在南通市红十字会官网公告栏(http://hszh.nantong.cn/ntshszh/gg/gg.html)和“博爱南通”官微进行发布,请通过准考证号自行查看。
2. 面试。现场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3. 适岗评价。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价,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20%)。
综合测试成绩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电话通知体检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其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考试成绩作废处理。
七、公示与录用
1.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
2.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一个月内到市红十字会工作,岗位由市红十字会统筹安排;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薪酬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 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录用人员在市红十字会服务时间不低于一年。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13-59009150。
本公告由南通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053656。
附件: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红十字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