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流花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简称公服办)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服办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户籍不限;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至2023年6月30日);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能够从事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 6、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精通Excel操作,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7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流花街公服办(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南一街9号之一3楼)。 (四)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鉴定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在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考评(包括电脑操作使用和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等程序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工资标准按《流花街新招聘辅助人员工资核定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公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先生、钟小姐联系电话:020-8623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