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包括辽宁省中小学及大学考试公告、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免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6〕2号文件要求,现有1名公费师范生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费师范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3年9月4日(周一)前到应聘单位报到。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鞍山市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按管理权限,报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9月中旬之前为免费师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412-23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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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费师范生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2:鞍山市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附件3: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
原公告标题: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费师范生聘用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qianshan.gov.cn/html/ASQSQ/202309/0169355157251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