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我院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考生的最高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任职要求。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任职工作能力。
4.关于报考年限。
招聘中若涉及年限界定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网址:
近视筛查员
https://zp.sz-eyes.com:8123/hospital-recruitment-net/hr/jd/1231
2.联系人及电话:练老师,0755-2395965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按照招聘网址填报《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4.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和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医院按实际岗位需求情况在符合条件者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医院负责不定期组织面试,不限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医院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考核人员,面试结果和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之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考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考核人员的应聘资格证明原件。拟聘部门对考核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适应性,并于考核结束之日作出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l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则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九、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z-eyes.com/。
十、本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由深圳市眼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3959654
附件: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
单位
招聘
单位
拟聘部门
岗位属性
拟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专业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
其它条件
考生户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眼科医院
公共卫生中心
202309001
近视筛查员
专业技术岗
4
大专
无
眼视光技术或医学相关专业
无
无
不限
劳务派遣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