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变革前后分类不同。
一、事业单位变革前分类
事业单位变革前,根据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多为公益性、非赢利性、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费及人员薪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拨款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薪资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异;中央及市级以上地方党委机构编制部门推行相当严格的编制管理。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变革中,多数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变革中: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保留,或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职能划转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改变分部门分系统多头执法,整合为综合执法。
(二)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
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支出的公益性单位。经费及人员薪资、福利待遇财政给以差额(定额)补贴,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薪水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薪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可能低于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但有的单位时有不达标准、不足额领取、拖欠情况发生;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相对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变革中,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单位将改制为企业。
(三)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多为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自负盈亏,经费及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没有财政支持,非常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意既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薪资福利制度,或推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及薪资福利制度,拥有较为笼统的薪资福利自主权,但必须按规定出席社会养老保险。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少数单位薪资、福利待遇和退职金可能优于前二种类型;但大多数的单位薪资、福利待遇和退职金不如前二种优越;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相对修身。
这二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变革中,将全部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转为企业。
三、事业单位变革后分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动事业单位变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变革后,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法等情况,将事业单位重新分类定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二种类型,机构编制部门推行愈加严格的编制管理。
(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承当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卫生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非赢利性,推行财政全额拨款供养,几与公务员无差异,稳定性好。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当科教文卫等行政辅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其特点有两点:一是没有收费职能和权利,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部份乡镇卫生院除外)。
因为承当着本应由政府承当的基本公益服务,公益一类作为事业单位的主要类型。
(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承当高等教育、非赢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薪资和福利来源自身产值和财政补贴两部份构成,分化比较显著。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基本特点是部份资源可由市场配置,即存在一定经营或收费职能。鉴于此,这种事业单位通常由财政推行差额拨款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