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传奇马湘兰才女雅芬作画全过程:爱上一个软弱的男人,是女人一生的折磨
那年我十三岁,豆蔻初开,金陵城还是名士与名妓的天下,繁华与繁花竞相盛放,无人能料到,风雨欲来,连它也会珠沉玉陨,一朝落尽。
读书人来到这里,总会去江南贡院求前程,又向秦淮河畔求知己,白天不服软,晚上不要脸。
我就是他们的小知己之一,名叫马守真,此时正站在石板桥上,抱着两盆兰花,不知所措。
成百上千的书生,突然从青楼冲出来,急匆匆地往河对岸跑,我逆着人群,怀里的花盆就快要撞碎。
一个高大的影子遮过来,替我拿起一盆花,搂住我肩膀,护着我下桥,走到僻静处:“会试放榜了,他们都急着去瞧名次,你莫见怪。”
我仰头去看,他也是书生打扮,眉眼淡淡的,隐约有三分傲气,我问他:“那你怎么不急呀?”
书生弯腰笑了,若有所指地对我说:“是我的总该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从不强求。”
他说完便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脸红心跳。
妈妈说得对,男人都坏,读书的男人尤其坏,没来由就撩拨女儿春心,坏透了。
报应不爽,当晚我就见他孤身一人在楼里买醉,不叫任何人陪,只一坛酒接着一坛酒痛饮,一刻不停,直到不省人事,被人抬回家去。
听人说,书生名叫王稚登,才华横溢,却因为得罪权贵,无缘仕途,已是第二次落榜了。
二十岁那年,我终于名声大噪。
本来秦淮两岸,青楼妓院无数,才女美人如云,像我这样普通的姿色,穷极一生都难出头。
偏偏我做到了,用我那与生俱来的温柔,叫他们依依不舍,离不开我的善解人意。
会来青楼的,都是寂寞的男人,企图用鲜活的肉体、鲜艳的笑容,填满内心的空洞。
然而那肉体是身不由己,那笑容是逢场作戏,从来解不了灵魂的饥渴。
只有我,一片真心接纳这些软弱的男人,抚慰恩客们千疮百孔的心,从不敷衍。
男人们尝到了甜头,难免上瘾,把我当妻妾供奉,不停给我送珠宝钱财,积蓄渐渐多起来,我就在河岸给自己建了一栋小楼,在周围种满了兰花,起名“幽兰馆”。
世人见我喜欢兰花,给我起了雅号“湘兰子”,马湘兰的名字,就这样流传开来。
有客来的时候,我陪他们喝酒看戏,吟诗作画,偶尔没人光顾,我就守在窗边,望着那太阳沉下去,月亮升起来,兰草在风里簌簌地摇,岁月静好。
人们看我这样,总觉得是我寂寞,他们都不懂我。
我只是在等一个人,我猜是他,却又不笃定,等他真的来了,我才能知道我等的是不是他。
如果那日杏花微雨,他没有踩着石阶,叩响门扉,自顾自坐到我身旁,陪我听了半晌雨声。
我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
他就是当年那个轻薄的王稚登,但也是如今可怜的王稚登。
他从15岁开始科举,考了多年,终于有了功名,可惜跟错了人,在官场处处被打压排挤。
他有自己的骄傲,被逼迫得紧了,索性就掀桌子辞职不干了,可他又闲不住,只好一会儿当官,一会又当隐士,反反复复地折腾。
我拿这事笑话他,他装作听不见,只跟我谈这许多年游山玩水的乐事。
聊了几番诗词歌赋,我忽然问他:“我十三岁那年曾见过你,你还记得吗?”
王稚登不回答,痴痴地立在屋檐下,雨水湿了肩膀:
你是秦淮花魁马湘兰,衣食无忧,众人追捧,我王稚登一介布衣,前程未卜,真是可怜。
我一边笑他没出息,一边把他拉进屋里:“好歹你还有闲工夫抱怨,凭你的才华,东山再起只是差个机会。”
王稚登摇摇头:“哪有那么容易,你可以一直喜欢兰花,机会却并非一直都有。”他说完,冒着雨走了出去,失魂落魄地不知去哪儿。
他果然记得我。
我跑出去,塞给他一把油纸伞:“读书人要是都像你这样没骨气,大明朝迟早要亡。”
他沮丧地看我,像只落水狗,我撑起伞,用衣袖给他擦脸:“你只管去做,无论成败,我都在这儿等你。”
“你跟每个相熟的男人,都说过这种话吧。”
王稚登推开我,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不需要你怜悯。”
这世上最可怜的事情,大概就是我给你爱,你还嫌这爱太轻贱,嫌我给的少。
王稚登说得对,抚慰客人本是我的义务。
但他对我而言是特别的,至于哪里特别,说不清楚,大概是他格外的坦荡。
从那天后,他来我这小楼愈加勤快了,嘴上说着不要我可怜,不要我照顾,却还是隔三差五地找我说话。他指点我写诗,我指点他画画,两个人看着同一本书,在同一处发笑,我索性闭门谢客,只招待他一人。
明明比我大十三岁,在我面前却像个孩子。
他把心里那点欲望、不甘、理想,毫无保留地给全我看,那是一个最真实的王稚登,而非外人口中的少年天才,文坛名流。
而他也渐渐明白,我的确是名妓,但我也是一个普通女人。
我可以才色俱佳,艳压秦淮,保自己锦衣玉食,也可以周济学子、帮扶老幼,助他人渡过难关。
但我始终希望有一个人能真得懂我、敬我、爱我。
总是照顾别人的人,其实也是需要被人照顾的。
我和稚登彼此了解越深,就越懂得彼此的不容易。
他背负着家族的期待,为了光宗耀祖,他必须出仕,去在那官场里厮杀。
可他骨子里又是骄傲的,淡泊的,以至于显得单纯,并且妇人之仁,很容易就被人伤害。
不久之后,稚登又有了做官的机会,即将走马上任,临行前,他为我煮酒,想求我一副兰花图,随身携带,做个念想。
我拿起狼毫笔,一挥而就,画下我擅长的一叶兰,双手献给他。
我瞧见他眼神闪烁,不敢看我,便有些埋怨地问:“睹物思人,你知道带画,却不知带上人更方便吗?”
这是我的试探,只要他愿意,我可以抛下一切跟他走。
但他退缩了,讪笑着回答:“这次去京城,前程尚不明朗,有你这幅画,我就心安许多。”
他以为自己一事无成,无权无势,难以让我安稳,所以不敢承诺,让我空欢喜。
我以为他是犹豫我身份的不洁,害怕与我这样的妓女结合,会影响自己的前途。
即使相知相惜,人与人之间还是会有误解,真是悲哀。
我放他走,他逃命似得走出幽兰馆,天上也下起小雨,就像他才回来那天。
我想再去给他送伞,可他要是见到我去追赶,会不会跑得更快呢,他就是那样怯懦的人啊。
想到这里,只有苦笑。
日子流水似的过,再见王稚登,已经是十年后。
这十年间他无数次回到金陵,回到这遍地风流的秦淮河,却再也没有踏足过我的幽兰馆。
他官场失意、痛失幼子、沉溺于青楼女子的怀抱,酗酒颓唐,他的一切我都刻意去打听。
你不愿意让我看见你落魄的样子,那我就不去见你,静静地守望着你。
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也找到了自己的兴致,我租了园子,专教那些孩子们唱戏、画画,让她们念书识字,到去年,一群女娃娃都能演整出的《西厢》了,有个叫徐佛的,尤其聪慧。
我知道你只是一场梦,而我却睡过了头,醒不过来了。
终于有天,他大半夜醉倒在我门前,手里抓着一把兰花,我照顾他一夜,不料他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莫非我又做梦了,怎么在是在四娘身边醒了?”
原来他也在梦里想我,在梦里,还亲昵地叫我四娘。
看清楚身边真的是我,他一边说着失礼,一边穿上衣服,局促不安地要告辞。
我说:“你我之间,怎么会变得如此生分?”
他说:“世间的缘分,点到为止也是好的。”
我想,他是又怕我逼婚,十年转瞬即逝,我苦笑道:“三十岁还没有嫁人,你以为我是在等谁。”
他走了几步,忽然自嘲道:“十年过去,我还是一介布衣,一事无成,一身潦倒。”
他有些踉跄,抹了把脸,说出了心里话:“是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
“我不在乎。”
“我在乎,你应该和更好的人在一起。”
眼看他越走越远,我怕他再也不回来,咬咬牙,向他喊到:
“今生今世,我们做不来夫妻,做知己好不好。”
我们像是回到了十年前,幽兰馆再次闭门谢客,我每天陪着他喝酒,谈论时事,他已经年过半百,举止作态还是像少年,说到激动处,依然会手舞足蹈。
我总是托着下巴,望他的侧脸,唇角那抹轻狂的笑,多少年世态炎凉,人情冷漠,都无法消磨殆尽。
有一日,我们说起孟姜女,稚登说女子的温柔,能摧毁男人建设的一切,他恍惚有些疑惑:“湘兰,我为什么从没见你哭过。”
我哑然失笑:“你在身边,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哭。”
女人哪有不会哭的,只是我从未让你见过,哭哭啼啼,你一定是不喜欢的。
就像你永远不能看到我寂寞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时,我才最寂寞。
稚登陪了我三年,又要远行,挚友赵志皋举荐他重回京城,参与编修国史,相当于承认了他在文坛的地位。
没有丝毫犹豫,他打起精神,希望这次能闯出一番名堂,官运亨通。
又是一个阴天,他来找我画兰花,说是当天就要登船北上,我平静地勾出墨兰图,抬眼见他靠在桌上,额角眉梢的皱纹清晰,他已经要老了,心还是不服输。
只是苦了我,也苦了他自己。
我没有停笔,题下了一首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若你我都是画中的人物,是否就不会再有分离,长相厮守,永生永世。
我们两个沉默地坐着,等油墨风干,他慢慢卷起画轴,走向外面欢送的人群,在喧嚣声响起之前,他转过身,努力地向我微笑:“如果这次顺利,我回来接你去京城,好不好?”
“说定了,我等你。”我也笑着答应,然后迅速背过身去,用手接住不受控制的眼泪,不敢哭出声。
他走之后,我彻底闭门谢客,除了调教孩子们,就是日思夜想,盼好消息传回。
实在想你想得不得了,就去你坐过的椅子上坐坐,拿起你翻过的书看看,仿佛你就在我身边。
然而这次,他还是失败了,因为旧事,他被宰相打压,整整一年都在打杂,虚度年华。
稚登当然无法忍受,又一次辞归故里,铩羽而回。
他无法面对我,竟让人把家搬到了姑苏,发誓要让我断了念想,安生过自己的日子。
我没有迟疑,赶到姑苏,本以为他会悲痛欲绝,拒不见面,却发现他经历这次磨难,反而看清了朝廷的黑暗,终于心灰意冷,想要安度余生。
“四娘,找个合适的人嫁了吧,你还有机会。”他紧蹙的眉终于舒展,声音里是久违的放松:“我已经是一具空壳,不是从前的我了。”
“还能有谁比你更合适呢?”我站起身,眼睛已经红透:“我谁都不要,你要躲我,我也随你,但我来姑苏找你,你不许躲。”
“四娘,你打我吧,我到底是耽误了你一生。”稚登闭上眼,真的是在等我动手:“你打我一顿,我好受些。”
我抬起手,轻轻抚摸他的脸颊:“你不知道心里有你,要比没你好过许多。”
人只要有想见的人,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有你在,至少我在这世上还有牵挂,不用总是空等。
此后多年,每逢年节,我都会去姑苏做客,在稚登身边待上几日。
王家的小辈渐渐出生,也叫我一声姨奶奶,邻居们以为我俩是兄妹,称赞我们兄妹关系笃重。
我看着他的头发一年年变白,身体也佝偻下去,人越来越虚弱,心情却越来越开朗。
万历三十二年,这一年我染了风寒,久病不愈,整日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稚登七十岁的寿辰。
我强打精神,变卖家产,买下一栋画舫,修整丝弦乐器,带上园中的几十名少女,赶到姑苏为他祝寿。
那一夜,他家变成了整个姑苏城的明珠,光芒万丈,觥筹交错。
达官显贵纷纷涌入,以祝寿的名义,想要一睹金陵名妓的风采。
他被人山人海簇拥在中心,被潮水般的祝福淹没,开心得像个傻老头,笑得合不拢嘴。
时隔二十年,我再次抹粉、涂脂、描眉,点唇,身穿大红绣服,盛装出现在世人面前。
一步三顾,顾盼生姿,我穿过人群,径直走向稚登,交给他一幅墨兰图卷。
这一刻,只有我们两个是寂静的,我望着他,几十年的时光在眼前交织,往事一幕幕重现,溯游而上,带我回到初见面的小巷。
说来有趣,我就是这样爱上一个男人,爱了一生,却没有结果。
我揽袖起势,舒展歌喉,把最后的愿望唱给我的心上人听: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
一愿郎君千岁
二愿妾身常健
三愿如同梁上燕
岁岁,常相见
你一生都不肯给我一个婚礼,今日的热闹,就算是我给自己的交代吧。
高朋满座,宾主尽欢,载歌载舞,其乐融融。
一曲谢幕,我看见他在台下老泪纵横,痛哭流涕。
大约是人老了,就容易心软,也容易感动。
稚登,你为自己的爱情哭一场,不算吃亏。
这一场盛宴,我为稚登操办了整整一个月,耗尽了心血,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我装作若无其事,笑靥如花地与他告别,他本要多留我几日,我却说日子还长,总会再见的。
其实我哪还有日子,你太老了,看不得生离死别,我总不能死在你家里,又惹你伤心。
回到金陵,我已是油尽灯枯,孩子们带我回到幽兰馆,为我沐浴更衣。
我让她们在屋子里给我摆满兰花,然后留我一人就好。
可她们一直哭,怎样都要陪着我到最后,我说:“人总是会有这一天的,我这一生,虽然遗憾,终究是幸运的。”
门扉紧闭,空荡荡的房间,我靠在墙角,双手合十,若有若无的花香弥漫开。
外面忽然响起了雨声,又忽然吵闹起来,一个人推开门,稳稳地来到我面前,轻声说:
“四娘,稚登来娶你了,你可愿意嫁我?”
“我愿意。”
好像我这一生,都只是为了等你这一句话似的。
万历三十二年,一代名妓马湘兰香消玉殒,是年不过57岁。姑苏王稚登听闻,悲痛欲绝,作诗悼念,郁郁数年不可出。
女侠寇白门,潜伏!她所经所遇所行,终究不过两句话,一是婚姻需要认真对待,不论它还有没有爱情的成分对于寇白门的去世,当时文坛领袖钱谦益作《寇白门》诗追悼:“寇家姊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 黄土盖棺心未死, 香丸一缕是芳魂。“寇白门,金陵乐籍女子,崇祯十五年暮春那个浓墨重彩的深夜,在5千名手执红灯士兵沿途肃立盛况空前的迎亲礼上嫁了——首次知道白门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明代南京最大最奢华的那一次迎亲场面,而是闲读《板桥杂记》时候遇到这样的句子:“白门娟娟静美;跌宕风流,能度曲,善画兰,相知拈韵,能吟诗。”
1、白门得有怎样的傲骨与绝才,才可与郑同学这铮铮男儿“相知拈韵”?郑同学何许人儿,得他一个“娟娟静美、跌宕风流”也许不难,男人嘛,见猎心喜,遇着些个不俗颜色,大笔一挥写就风流佳句,既搏美人心,又显才神通,更遂了彼时文人骚客悠游风月场之时尚,何乐不为?然,“能度曲、善画兰”之“能”与“善”,岂是郑同学这等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主儿轻易肯许的?还有“相知拈韵,能吟诗”之“相知”与“能”,就更不得了了。郑同学何许人也,是以诗、书、画三绝闻名于世啊,是“卖画扬州”的自由职业者啊——虽不是泱泱数千年来第一个,但也差不离。在那个奇才辈出擅诗画者多到绊得人栽跟头的时代,敢以能以卖画为生!白门得有怎样的傲骨与绝才,才可与郑同学这铮铮男儿“相知拈韵”?
后来忙了它事没及细细追索,但那许多个小问号却长成一只白羽,不依不饶地在心上,撩得人痒痒。昨天始两天两夜的大雪,片片白羽摇曳陪伴,我轻盈了一颗尘心,在这满世界的干净里,追一程被誉为“侠”的那个叫做白门的女子。
2、她义无反顾上演了一出《无间道》白门的婚姻是一枚春天的金桔,再怎么光鲜美丽,内里却到底是一场虚空。那一年,她十七岁,绮年玉貌,又嫁得才貌仙郎,其风头一时无两。只是,明王朝显赫功臣国公爷朱国弼再怎么声势显赫,那一场婚礼再怎么盛况空前,都无法更改她的婚礼必须在黑夜里进行的事实,因为她是乐籍女子,她的婚姻注定了是见不得光了,见光则死。数千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男人们,先是一曲生死相许,再来一折薄情寡义,这样的老套,多少痴情女子却依旧心甘情愿飞蛾扑火,怒沉百宝箱再沉了自己的杜十娘用无数珠宝和自己年轻的生命昂昂然为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陪了葬——白门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白门嫁豪门,非是为荣华富贵,非是为靡靡情爱,她是为了理想——比如拯救国家之类的,是为了某些有志之士组建的某个组织服务。那时候的明王朝,内有魏忠贤阉党只手遮天,朝臣中门户之争不绝,农民起义军烽火燃炽,外有后金连连攻逼而疆场上将骄兵惰,可谓危机四伏。明王朝的摇摇欲坠,在无数达官贵人豪门阀客间周旋的白门该是看得比谁都清楚,为了有志之士编织的某个虚幻却能让人热血沸腾的信念,为了许多如她一样的女子能够过上像人一样的日子,她责无旁贷担负了艰难的情报搜集工作,她义无反顾上演了一出《无间道》,她选择了去国公家潜伏,为她认定了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铺砖筑路。当然,依她这样的女子,还有哪里比国公家更方便得到她想要的情报?还有什么比拿爱情作烟幕弹来得更逼真?
3、白门成了人们眼中的所谓恋爱专业户,且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白门很是有几场轰轰烈烈地恋爱,却都是失败告终。我相信,这都不是她的初衷。她是一个性情中女子,即使为了情报为了政治任务,她也从不肯亏待那些曾经予她真心意的人,即便那真情只是昙花一现,即便那真情之后是更赤裸裸的伤害。因为她知道万金易得,真心难求,愿意拿真心给付的人,是值得尊重的。理想使然,性情使然,白门成了人们眼中的所谓恋爱专业户,且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我还相信,白门的的确确是“侠”之大者。她是个只为理想而活着的女子,她坚定而从容,她为她的组织贡献无数,却没在青史上留下革命者的好声名,是因为那时候有许多事儿不能放在明面上说罢。白门最堪敬重的是,她比李香君智慧,她知道,一个她那样的女子,在那样的时代,要得生存尚且难如登天,更何况还要为实现光辉理想而奋斗终身,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她绝不会作不必要的牺牲,她懂得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以最有效的方式实施自救。
4、一袭艳艳红衣、一匹飒飒白马、一个忠诚婢女,南下那一年,是1645年的一个秋天,满地黄叶堆积,漫天大雨倾盆。清军南下,朱国弼投降,跪地迎接新主子,却又被新朝廷软禁。忽喇喇大厦倾,朱某人为了救自己为了筹几两白花花的银子将寇白门在内的一众妻妾歌姬婢女统统打包贩卖(这一点东坡先生比他强多了,起码很Man地遣散了一众大老婆小老婆们曰:自谋生路去吧!)就在这种非常时期,白门的不一样如晴空虹霓一样耀眼。
白门对朱云:“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朱某人想了再想终是答允了——这一点也很是值得一提,想来白门素日里也定是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女子,在那样的乱世,苟延残喘的乱臣贼子朱国弼居然也肯信她关于“万金来赐”的承诺而放她自去。
白门果然是白门,一袭艳艳红衣,一匹飒飒白马,一个忠诚婢女,南下。而那些被朱某人卖掉的女子,幸运的正哀哀切切依门哭泣,不幸的早已遍体鳞伤化了灰。
燕子衔泥时候,春正好,金陵美人笛韵起。白门回转金陵,在旧院姊妹帮助下筹集了两万两银子,将朱国弼赎释——这是史载的事实,我只信后半截:白门确实以两万两银子赎释了朱某人,但如斯巨资,不是欢场女子能够在短时间内筹到的。肯定是有某种不知名的力量在。也或许,我猜测的某个不知名的组织,其创建人和领导人本来就是白门也说不定。不然,纵使她鞠躬尽瘁为组织创益甚巨,也不见得其领导人会同意拿出两万两巨资白白给了朱国弼,所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没灭了他就是给他面子,还用得着费心费神费银子赎他?换作白门是组织的核心人物就不一样了,她的重诺守信是人所共知的,她的侠义精神也是人们为之追随的——朱国弼是她还没有与他交割清楚的丈夫,即便是名义上的丈夫,她也不能眼看着他身陷囹圄。除此之外,还有比这更具说服力的两个理由:一是朱国弼当年追求白门金珠玉华的堆砌,迎娶时候更是不顾礼规,五千名手执双“喜”灯笼的士兵从南京武定桥一直肃立至朱府家门前,浓妆重彩八抬大轿,一路吹吹打打,唢呐震天,礼炮轰鸣,一个青楼女子的婚礼竟堪比帝王家,身为女子,生感动心,为常情理。二是白门临别时候答应了“万金来赐”。今人一诺权当放屁,不,放屁还能臭一阵子,今人一诺还不如屁。但白门是侠者,是真真正正的性情中人,一诺即是乾坤定。
白门辗转送万金至的时候与朱某人还有一段很有趣的对话,可惜无人见证,只隐约知道大意:朱某人见白门短期内筹白银两万两且千里迢迢于战乱中安全送达,其能量深不可测,心下难免嘀咕自个把偌大一个宝藏拱手往外推,好不愧悔。于是朱某人拿出或许是装的或许是真的眼泪求祈原谅,求祈白门重新回到他身边。白门没有生气没有指责,只轻浅一笑: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至此,了结干净。
5、婚姻需要认真对待,不论它还有没有爱情的成分多年战乱后,顺治九年,吴梅村与白门重逢,诗曰:朱公转徙致千金,一舸西施计自深。今日只因勾践死,难将红粉结同心。大家都知道西施是史上有名的女间谍,有了等同于西施的“计自深”三字,可不正正好佐证了白门的潜伏者身份?更何况还有东林领袖钱谦益追悼白门时候“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的句子,就更是坐实了白门作为潜伏者的传奇。
至于白门的香消玉殒,众说纷纭。比较倾向性的说法是某一个冷清长夜她身体不适精神极度萎靡,便请求一个知己兼长驻恩客某某男在她身畔陪伴,哪知某某男面儿上缱绻缠绵骨子里却到底冷血无情,他面对一代红颜那一瞬间的低与求祈,高高扬了头颅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转身却在隔壁与婢女调笑留恋。白门这一口恶气郁结难解,就此病倒,黯然去——我相信,假如真有这么一个贱男存在过的话,白门深受打击绝不是因为他那虚假的深情,白门何许人也,会为这等小受男的几分薄情黯然至殒命?唯一的可能是,战乱后盛世逐渐太平,任是你有翻云覆雨手,明王朝也不可能再生生活转。那贱男兴许是白门组织里最后一份力量,他的背叛对白门而言不是一段缥缈爱情的终结,而是一生信仰的轰然坍塌。所谓英雄怕未路,那样的打击,强悍如霸王也只有挥剑别姬,更何况晚年依旧倚楼卖笑为理想奋斗不息的白门?
掩卷思量才发现,我其实并不是要追索白门一生的传奇。我只是好奇,这样一个为战斗而战斗一生的女子,她又有着怎样的爱情,她又是怎样守卫自己的爱情。找到答案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个时代,睁眼闭眼随时随地都是那样多的不忠诚婚姻和易夭的爱情,都是正在发生着的小三小四甚至小五小六的高概率事件。白门那一场堪比帝王的奢华婚礼和“万金来赐”的认真,至少能让如今的女人们明白两句话吧?
一句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是求婚、最夸张的恭维是给她一个盛大到无与伦比的婚礼!
另一句:婚姻需要认真对待,不论它还有没有爱情的成分。
祁云:擅散文,善评论。专注于家庭教育、写作辅导、大语文教学探索及传统经典阅读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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