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片,足以说明鸿茅案医生突发病。
根据法律规定,跨省抓捕本身是可以的,只要公安局带着合法的刑事拘留手续和谭秦东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到谭秦东居住地的公安局联系,就可以在居住地公安局协助下抓捕谭秦东了。问题的关键是谭秦东的行为涉嫌犯罪了吗?
本案的问题非常简单,就是鸿茅药酒向公安机关状告谭秦东医生写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造成了公司140余万的退货损失,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的事件。虽然谭秦东医生的文章标题拟定上哗众取宠,或有不妥之处,但通篇文中主要是忠告老年人不要喝酒,更不要盲目轻信鸿茅药酒的虚假广告宣传,并没有捏造任何虚假事实,我们不能仅看标题就认定其损害商品声誉罪。
我们先说说第一主角:鸿茅药酒公司。
本来这仅仅是损害商品声誉纠纷案件,根本不必大动干戈,通过滥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不同的声音。当然,作为鸿茅药酒公司通过公安机关扑倒谭秦东医生,这种方法最好,最痛快,最直接,立马取得成效,如果通过法院诉讼,时间长,贝效慢,还不一定告得赢。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质疑鸿茅药酒何止一个谭秦东,一个企业根本无法扑倒千千万万个质疑者。人们不仅在质疑“鸿茅药酒”的功效,更在质疑“鸿茅药酒”公司为什么2630次违法还能屹立不倒,是谁保护了它?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主角:当地公安局。
即使谭秦东的行为涉嫌了损害商品声誉罪,你可以立案侦查,但没有抓人的必要。因本罪的最高就2年有期徒刑,谭秦东有固定居所,无现实危险性,根本无拘留、逮捕的必要,更何况说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一个大问题,所以说,公安局抓人是犯了特低级的错误,这从后来检察院要求取保候审的决定可以得到印证。最好的方法是取保候审,进可攻,如果新证据足以认定了,可以移送公诉。退可守,如果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就可以悄悄的撤销案件,岂不是进退自如。
因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刑法上有非常严格的界定。只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构成犯罪。即使说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是给鸿茅药酒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但刑法还说了,公安机关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谭秦东的网帖与鸿茅国药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这才是更难提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