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的班主任如果被查实冒名顶替,不仅应取消他的退休待遇,还应退回从事发当年后的所有工资,一是因为他作为苟晶的班主任,顶替者又是他女儿,他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没参与;二是连续两年被人顶替,这是有人怕真苟晶一旦考上大学去提档案会发现冒名顶替的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一个农村的优秀女孩一次又一次与大学失之交臂,让其父含恨而去,这是利用职权对一个涉世不深的优秀女孩的践踏,是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巴交而无背景的农民的欺辱,真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三是被揭发后两天不顾自己八十几岁的高龄奔波七百多公里,又是拿钱又是带壮汉堵工厂门口,意欲何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济宁郑媛媛事件。事发后还胆大妄为到如此地步,可知昔日多么张狂,如果众人皆闭口,让其女儿继续拿着不属于自己的工资,干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工作,是否可以让此老夫不发少年狂??可惜世人做不到。
应该取消。作为班主任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他竟然滥用手中权利,以权谋私,将苟晶学籍信息被冒用给自己的女儿上大学。
不仅要取消,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他偷走别人的人生,苟晶的人生谁来负责?
苟晶是70后人,97年与98年参加两次高考。两次高考都被人顶替,这个顶替者不是别人,竟然是自己班主任的女儿。苟晶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当年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复读一年又被冒用,只能外出打工,因为家境贫寒,经不起她折腾。
二十几年以来,早已物是人非,苟晶结婚生子并且事业有成,是金子在哪里都发光。最近被曝出被顶替,她只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虽然她的班主任老师年近八旬,曾经写过忏悔书,也驱车几百里以求私了,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要接受惩罚,追究责任,应该取消其退休待遇。莫让顶替者践踏高考的公平性,不知大家怎么看待这一事件?欢迎大家评论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