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郑媛媛事件,苟晶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前后,网民反应的反差为什么这么大?

执业药师2022-08-16 01:01:35admin2

苟晶班主任一干人等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处理结果大快人心济宁郑媛媛事件。

但这并不代表苟晶的人品就好,从通报的结果看,苟晶谎话连篇,整个儿一戏精,没上北京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也不愧是一名电商,营销做的真好,语不惊人死不休!只是可怜了陈春秀,16年前被偷走了高考成绩,现在又被有心之人偷走了本该属于她的热度。

这些天一直都在关注苟晶,觉得她的故事非常励志,把我都看哭了。她的一句:“我奋斗了23年,才在命运里掰回一局”,特别打动到我。只是怎么也没想到苟晶自己立得学霸人设,结果却是根本不存在的,比中专分数线都低了24分;邱小慧冒名她上的委培中专,并非顶替她上的大学(我一直好奇现在大家把中专也称为大学的吗?);她1988年上的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她口中的野鸡中专实则公办学校。感觉她说的话多是经不起推敲,她肯定也没想到这次调查结果出来的这么快。

苟晶把大家当了一回猴耍,网民反应的反差自然就大了。

不过她揭露了班主任一众人等的卑劣行径,也是好事一桩,这个还是要提倡的。

这个问题,

应该辩证的看待。

苟晶出身弱势,

以电商身份,

实名举报。

大大小小

结党舞弊

的人物们,

纷纷落马。

其勇其义,

推动了

社会进步,

法制健全,

值得全社会

褒扬和学习。

但是,

举报中,

苟晶

夸张变造事实的言行,

是道德不可容忍的,

是必须批评指正。

但是

对待事物

必须客观分析

辩证的对待。

苟晶

以其弱势群体的属性

和商人的本质

为了引起

全网络

全社会

的关注

在举报中

在呐喊中

唯有选择

夸大其词、

变造事实、

包装自我、

赚取同情、

……。

毕竟

苟晶

被剥夺受教育权

是事实。

这也是全社会的耻

和全民的痛。

全社会

都应该理解和谅解的。

苟晶

在道德上

犯下的错。

没有必要弄得

“人设瞬间崩塌”

“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等等的挞伐。

弱势群体生活不易,

不要

孤立地、

片面地看

他们在道德上

犯下

所谓的“错”。

要全面地

看到他们

真实的“痛”。

请理解他们

“因痛而错”

的辩证过程。

为弱势群体

声张正义,

维护和保护他们

最基本的权益,

维护社会最基本

的公平正义。

才是当今的“社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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