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已经坍塌了,却一直没有翻盖,有没有被收回的可能?这其中牵涉到了好多问题,我们逐一进行分析安徽民房顶棚坍塌。
一、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很明显的,农村房屋倒塌之后,并不会被立即收回宅基地,而是有两年的期限。合法拥有此处宅基地的人员,可以在这两年之内,经审批后在宅基地上合法建房。但如果房屋倒塌已经超过两年时间,那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但,并不是说,父母的老宅倒塌时间在两年之内,作为子女都可以对其重建的。子女有没有重建资格,还得看以下第二项条件。
二、儿女和父母是否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如果儿女和父母还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那就是属于同一个农业家庭户。作为一个农业家庭户的家庭构成成员,宅基地是共享的。这种情况,不管是不是分开居住,只要子女还没有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那么父母留下宅基地自建房后,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宅基地登记信息更换。这样,子女就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了。如果老宅倒塌,且时间在两年之内,那么子女完全可以申请翻盖或重建。
但,如果儿女已与父母分户,儿女已经都不属于父母的那个农业家庭户头上的人了。那么,作为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但不能翻盖更不能重建。等房屋倒塌了,宅基地就由村里收回。除非是分户的儿女户口还在本村,且没有宅基地,那么可以申请村委会的同意,将老宅基地流转给自己使用。
而对于已是非农户口的子女,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作为本村村民可以享有其使用权,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子女只能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屋,但不能对其进行翻修和重建。只要房子一倒塌,宅基地就由村集体收回。
不过,对于无权处置老人宅基地的子女,可以在征得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将宅基地合法流转给本村内符合条件的人。老人留下的宅基地房倒塌后,能不能翻盖?会不会被收回?除了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外,以下两个条件也不容忽视。
三、房屋是否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村住房目前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
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目前农村存在很多“一户多宅”的现象,这其中有非法的“一户多宅”和合法的“一户多宅”。
在当前农村一户多宅整治的环境之下,对于非法的“一户多宅”将会进行逐一拆除,而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
但无论是非法的“一户多宅”,还是合法的“一户多宅”,根据我国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规,在房屋倒塌之后,都不能够进行翻修及重建,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四、即使只有一处宅基地,还要看其是不是属于违规占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规定,如果是农村违规占地建房的将会进行拆除整治。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般都是虽会有所处罚,但房子仍由户主继续使用,而不会进行强制拆除。
但是,如果房屋是属于违规占地建房这种情况的,那么在房屋倒塌之后,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再重建房屋。
题主可以逐一对照上述条件,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不过,各地政策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题主最好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当地现行政策为准,
最近的政策是,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属于个人财产,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
但继承者不得改建、扩建、翻建。
连续两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收归集体。自然坍塌的房屋,其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
根据这些政策,农村老宅是能够继承并拥有居住权的,但是你要维修保持房屋完全,在隔一段时间回家居住游玩几天,这样才能保证拥有居住权。
现在农村的实际操作上还是有一定空间的。既然是老宅,那你就是当地人,多少还是有些亲戚朋友在当地,只要与他们协调好关系,找村委会协商一下,对房屋进行翻建,难度不是很大。经过翻建的钢筋混凝土房屋,再住过几十年是没有问题的。你再在逢年过节或者合适的季节,到老家去走动走动,就解决了。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象你这种情况有可能按政策将宅基地收归集体,最近农村各地对这样的房子在进行清理,强调一户一宅,多的旧宅和各种无人居住坍塌的农宅,要拆掉把土地腾出来。
如果你的老宅还没有拆,又想保留,就要赶紧行动,回村里找人办手续,并对房子进行加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