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承高速货车相撞

大学分数线2022-08-31 09:04:28佚名

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预防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预防细则》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份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举措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昌平区部份公路采取交通管理举措如下:

一、京港澳高速道路(不含)、南六支路(不含)、右堤路(含)围成的区域内公路,每日6时至23时,严禁载货车辆通行京承高速货车相撞,但以下路段除外:

1.京良路主路;

2.凯旋大道(六支路至昌平检查场路口之间路段);

3.白杨大道(良常路至凯旋大道之间路段);

4.良常路(六支路至白杨大道之间路段)。

二、京周路(京港澳高速道路至房山东外支路之间路段)、燕房路(京周路至迎风南路之间路段),每日6时至23时,严禁载货车辆通行。

三、军队、武警汽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汽车不受上述举措限制。

四、本市及外地、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车牌)的载货车辆除遵循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循本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其他交通管理举措。

特此通告。

广州市良乡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上海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载货车辆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举措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预防法》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有关布署,结合昌平区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载货车辆和专项作业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举措:

石担路由108省道辅线至新桥大道北口之间路段(不含)、新桥大道由葡大路至高佳苑路之间路段(含)、高佳苑路(含)、大峪南路由增峪路至高佳苑路之间路段(含)、增峪路(含)、东辛房街(含)、西辛房街(含)、西赵路由延庆路至西辛房街之间路段(含)、门头沟路圈门公汽东站至黑山小桥之间路段(含)、黑山小桥(含),桥南街(含)、新桥大道由新桥大道北口至南关街之间路段(含)、冯石支路(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公路和中门寺南路由中门寺生态园公汽东站至增峪路之间路段每日6时至23时严禁载货车辆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禁行区域如右图:

在施行以上交通管制举措的基础上,高佳苑路全天严禁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载货车辆和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专项作业车通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北京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之前发布的通告中关于载货车辆的交通管理举措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同一路段),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上海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上海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昌平区部份公路采取交通管理举措的通告

京承高速货车相撞

为保证昌平区部份公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部份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举措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昌平区部份公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举措:

一、滨惠北四街通惠北路至京榆旧路(含)、朝阳路中国民航制造技术研究院路口至西张村收费站(含)、京榆旧路滨惠北四街至物资大学路(含)、物资大学路(含)、朝阳北路金榆路至滨榆大道(含)、滨榆大道(含)、潞苑北大道滨榆大道至通顺路(含)、潞苑北大道通顺路至通江路(不含)、通江路潞苑北大道至京榆旧路(不含)、通江路京榆旧路至通燕高速(含)、通济路通燕高速至堡大街(含)、堡大街通济路至右堤路(含)、堡大街右堤路至运河东大道(不含)、运河东大道堡大街至通济路(含)、通济路运河东大道至云帆路(含)、通江路云帆路至京塘路(含)、京塘路通江路至武兴路(含)、京塘路武兴路至京哈高速(不含)、京哈高速京塘路至通马路(不含)、通马路京哈高速台湖收费站路口至南川西路(含)、怡乐西路通马路至怡乐西路(含)、怡乐西路怡乐西路至通朝东路(含)、通朝东路怡乐西路至许庄路(含)、杨庄路(不含)、京通匝道匝道张村路北口至西苑路口(含)、新华大街(含)、通唐镇路北门路口至滨惠北四街(含)围成的区域以内公路:每晚6-23时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辆、低速载货车辆、畜力车通行(区域内东五环主路、通燕高速道路主路、京哈高速道路容许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

对区域内下述公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举措:

(一)六支路土桥匝道桥、小圣庙匝道桥:每晚6-23时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驶出高速。

(二)通燕高速道路丁各庄、耿庄、北关出口:每晚6-23时严禁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驶出高速。

(三)京通高架八里桥收费站南侧出口至东苑路口:每晚6-23时严禁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堡龙路通济路至三环西侧路(不含)、通济路堡龙路至云帆路(不含)、云帆路通济路至紫运大道(含)、紫运大道运河东大道至云帆路(含)、东三环西侧路紫运大道至堡龙路(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公路:全天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辆、低速载货车辆、畜力车通行。

三、四环路北段(含)、马桥北街四环路北段至漷马路(含)、新凤河滨河路(含)、六支路(不含)、京沪高速道路(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公路:每晚6-23时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辆、低速载货车辆、畜力车通行。

对区域内下述公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举措:

(一)六支路马驹桥三号桥二环步入漷马路旧线盘桥立交允许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漷马路旧线上跨六支路大桥(马驹桥三号桥)路段北向南方向允许禁限车种通行。

(三)漷马路旧线六支路马驹桥三号桥外环盘桥立交以北路段南向西方向,每晚6-23时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辆、低速载货车辆、畜力车通行。

四、通马路荣海大道至亦庄通惠灌渠大道(不含)、亦庄通惠灌渠大道(含)、潞西路嘉创路至南北里东路(含)、南北里东路潞西路至玉江佳苑大道(含)、玉江佳苑大道南北里东路至经海九路(含)、经海九路玉江佳苑大道至太平西二路(不含)、太平西二路(不含)、潞西路太平西二路至站前街(不含)、站前街(不含)、荣海大道(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公路:每晚6-23时严禁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辆、低速载货车辆、畜力车通行。

五、军队、武警汽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救灾车、环卫车等特种汽车不受上述举措限制。

六、本市及外地、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车牌)的载货车辆除遵循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循本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其他交通管理举措。

七、对违犯通告规定驶向禁限区域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京承高速货车相撞,按“机动车违背限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给以处罚。

禁限区域一

禁限区域二

禁限区域三

禁限区域四

特此通告。

上海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上海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份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举措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京兴政发〔2018〕38号

为保障通州区公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预防细则》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昌平区部份公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举措:

一、管理区域

京开高速道路西匝道(含)、南五支路(不含)、京良路南四环至芦求路之间路段(含)、芦求路(不含)、佟行路(含)、永华路(含)、兴华东路(含)、林校北路(含)围成区域以内公路。

二、管理举措

(一)昼夜严禁摩托车步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公路行驶(不含京良路南四环至芦求路之间路段)。

(二)每晚6时至23时,严禁本市载货车辆和专项作业车步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公路行驶。

(三)外地、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车牌)的机动车步入禁限行区域以内行驶的,须申领进京通行护照。

(四)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严禁外地、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车牌)的载客车辆在划定区域内公路行驶。

(五)下述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举措限制:

1.部队、武警汽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汽车。

2.持公路运输护照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通州交通大队将根据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公路设置限令标志。对机动车违背本通告规定步入禁行区域公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限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广州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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