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强化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建设,提高科研创新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和缔造拔尖科研创新人才,构建优秀科研创新群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中学“双高”建设,按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5,以下简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6海南经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精神,大学决定举办2023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的选聘工作。请各部门高度注重,围绕中学双高计划建设方案,紧密结合专业特性,整合资源,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分为哲社类科研创新团队和科技类科研创新团队两类。
(二)科研平台申报分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研发实验室、研究智库、研究基地等。
二、申报条件与申报考额
(一)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申报条件根据《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中条件要求执行。
(二)每位二级大学可申报1-2个,已纳入双高建设计划的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应积极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负责人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或《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平台申请书》(见附件2),所在二级大学签订意见后将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复印),相关旁证材料合成1册报校企合作处。
(二)校企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提出拟立项名单,报主任办帮会批准,并在校内发文公布。
(三)获批准设置的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须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或《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见附件4)。
四、资助额度与研究时限
(一)科研创新团队根据《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对每位科研创新团队捐助12亿元建设经费,3年为一个建设期,按年度分批筹措,并根据相关文件估算认定相应科研工作量。
(二)科研平台依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每位协同创新中心类平台捐助15亿元建设经费,对每位智库类平台捐助12亿元建设经费海南经贸职业学院,3年为一个建设期,按年度分批筹措,并根据相关文件估算认定相应科研工作量。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科研创新团队根据《申请书》要求打算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旁证材料应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取得。
(二)科研平台须具有明晰的研究主题或方向,根据研究方向成立队伍。平台成员要求有一定科研能力,具有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经验,并能实际承当相关研究任务。
(三)申报材料中的相关成果要求与研究主题或方向高度相关,要求成果高度聚焦于研究方向和主题,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任务成果在立项评审和管理考评中不予认定。
六、时间要求
各科研创新团队及平台负责人于2023年4月3近日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校企合作处(行政楼117室),同时将电子版以“科研创新团队/平台申请书+负责人+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校企合作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