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收据是财务记帐最常见的一类收据,也是税务稽查重点。通常餐饮收据,企业都记入业务招待费,是不是所有餐饮收据只能记入招待费?跟随小编一上去学习下吧。
1、计入“差旅费”
发生在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费帐目处理:
因业务须要招待顾客,提供餐饮收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贷:建行存款
在企业补助标准以内发生的杂费补贴,提供餐饮收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差旅费
贷:建行存款
财务工作中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你是否碰到焦头烂额不知怎么解决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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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入“会议费”
发生在大会中的餐饮费帐目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会务费
贷:建行存款
3、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发生在员工培训时的餐饮费用,作为员工教育经费列支的帐目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员工薪资——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员工薪资——职工教育经费
贷:建行存款
扩充资料: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的二级课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通常性的规定。
按照“划分利润性开支与资本性开支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通常原则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设立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按会计制度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设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设费应该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记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别: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别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列交纳,产生的差别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设立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记入创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记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时限内分期交纳,产生时间性差别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容许交纳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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