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学院锦江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学校名称
中学英文名称为:浙江学院锦江大学
中学中文名称为:
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中学。由教育部直属全省重点学院、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院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院校——四川学院举行的独立大学。
三、学校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彭山区锦江大街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档原则,以全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根据,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择优投档。
(二)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列,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新政。加、降分之后产生的录取成绩,作为投档和安排专业的成绩根据。
(四)我校推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中学生可依照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志愿优先的形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无法投档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文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其它英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英语语种。
(八)非英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英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文作为公共英语安排教学。应试英语为非日语的考生补报志愿时应谨慎。
(九)对于中考综合变革省份,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确定的选考课目执行。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投档比列和男女生投档比列。
(十二)在投档过程中,将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依照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体类专业的投档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报名艺体类专业的考生,须出席艺体类专业考试。
报名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漫画专科专业2023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分数线,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漫、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出席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关专业考试。重庆省考生报名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科专业须出席设计类专业考试,动漫专业须出席美术类专业考试。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漫、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本科专业须出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
报名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编剧专业的考生须出席编导类专业考试。
报名街舞演出(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出席街舞类专业考试。
报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出席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报名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出席体育类专业考试。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出席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中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联考(统考)的,我校承认考生联考(统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联考(统考),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出席其他专科高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补报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打印件。
3.进档考生投档规则
我校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和审录排序,若考生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明晰规定,按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无明晰规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形式进行,审录排序根据以下形式进行。
(1)设计类专科专业,美术类专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重庆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戏剧影视编剧专业,重庆省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2023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时优先投档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街舞演出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重庆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体育类专业,重庆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艺体类其它报名信息请参阅我校艺体类招生手册和中学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十四)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投档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学院锦江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五、考生须在报考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确切、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投档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询意见而影响投档。
六、考生在补报志愿前请仔细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新政和其他信息,详见我校网站。
七、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布的投档信息外,我校将在中学网站上及时公布投档结果。
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怜悯况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中学颁授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按国家规定由中学颁授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推行电子注册。
十、收费标准:中学生的杂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依照省发展变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新政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根据规定的项目,坚持中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缴纳。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一、我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施行,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缴纳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