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避讳制度,除了要避皇帝名讳,还有哪些需要避忌?

大学分数线2022-07-30 01:58:19admin2

其实,中国古达的避讳制度十分复杂,除了避讳皇帝名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避讳」讲究,所以,中国诞生一门叫做「避讳学」的学问,与考据学、文献学、语言文字学等多门学科交叉。

最早对「避讳学」这个领域进行系统研究是陈垣先生

由于古人「文书避讳」有十分明显的时代特征,我们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对文献古籍的断代、鉴伪、校勘。。。这就是我们今天研究避讳学主要目的。

我有段对古籍善本有过兴趣,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的涉猎,所以,还算有知识盈余可以输出。

题主提出问题,从五个方面谈:避讳的种类、方法、对象、范围,下面,我就从五个方面简单综述一下。----------------------------------------------------------

陈垣先生将古代避讳方法分为「改字、缺笔、空字、改音」四种,以及十七个避讳种类。

避讳方法:

避讳种类

见:陈垣:《史讳举例》(北京:中华书局,1962),目录页

陈垣先生是避讳学的草创者,分类并不详细,《史讳举例》并不是避讳学的理论架构,算是一种避讳学领域的「文献汇编」吧。

王彦坤先生将「避讳」分为「忌讳、憎讳、敬讳」三个种类。避讳皇帝的名字就是「敬讳」,「敬讳」是文书避讳中最多的一种,其实,研究避讳学主要也就是研究「敬讳」。

见:王彦坤:《历代避讳字汇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页1——3

比如有的卖肉屠夫把「舌头」成为「赚头」属于「忌讳」,把女性的「月经」称作「好事、大姨妈」、清代康、雍、乾就不准提「胡虏、夷狄」字眼,就是「憎讳」。

学者王新华的《避讳研究》一书将避讳种类分为两种:「敬讳」和「恶讳」,二者区别简单一点说:前者表达尊敬,后者表达厌恶。

王新华将「敬讳」的「对象」分为「国讳、圣讳、家讳、官讳」四种:

可见避讳皇帝名字和就是属于「国讳」,这个我们都很熟悉,就不举例说。

避讳孔子、老子、关羽、黄帝的名字,属于「圣讳」:

避「官讳」则不是强制的:

「家讳」就是避讳父辈祖先的名字:

避讳范围包括:

见:王新华:《避讳研究》(齐鲁书社,2007),页34-95

不要以为古人在任何场合下都要「文书避讳」,其实避讳也分场合和规则,一般文书避讳都是在公域文献,比如:科举考试、政府文书。比如古人常说的「临文不讳、诗书不讳」,意思是写文章、儒家经典可以不需要避讳。学者王新华总结出历代有十种避讳规则:

见:王新华:《避讳研究》(齐鲁书社,2007),页201-223

我就不一一举例说明了,详细说太复杂了。我提供了线索信息源和参考书目,想具体知道的可以自己去找文献,不想知道的,知道这些就够了。

《古代避讳那点事儿》

关于避讳,耳熟能详的一个故事是,唐朝的诗鬼李贺因为要避父亲名字中「晋」的讳,而终身无法成为「进」士。可怜李贺仕途不济,又病障缠身,灰头土脸,一脸沮丧地离开长安,不到二十岁就念着“归来骨薄面无膏,疫气冲头鬓茎少”,可能已经秃了。

如果李贺早出生几个时代,可能命运会有所不同。因为关于避讳的原则,本来没有那么严格。

从最早讲究避讳的周朝开始,人们只在祭祀或提到死去的人时,才会避而不说他们的名字。因为死去的灵魂是鬼神,对待鬼神的礼和对待人的礼是不一样的。

即使是避讳已逝者的名字,也常常有宽容的场合。举孔子的母亲为例,她叫「徵在」,孔子既不需要对同音的「争、蒸、再、载」这些字特别敏感,也不需要在书写文字时有所顾忌,他唯一需要注意的,只是不要把「徵」和「在」两个字一起使用。那样才是犯了讳的。

避讳的环境从秦汉开始就逐渐恶化了,如你所知,这或多或少和君主集权,需要尊崇君王的地位以及进一步提倡「孝道」是有关联的。「孝道」的提倡,在旧的帝国时代实际上也是为了培养顺民,尊崇君权。

所以因为始皇名叫「正」,当时的「正月」全部被改成「端月」。不仅如此,始皇还废除了谥号制度,他认为臣子和儿子来评价死去的天子和老子,也是犯了讳的。

汉朝基本是秦朝的延续,很多制度上则变本加厉。比如在《汉书》里,是没有「邦」字的,因为要避汉高祖的名讳。而「恒山」这个地名,为了避汉文帝刘恒之讳,被改做「常山」,后来便有「常山赵子龙」。

在汉朝的时候,不仅你的名字不能犯讳,有时姓也不得不改掉。比如当时的「庄」姓曾因避讳改成「严」,「庆」姓则改作「贺」。

细心的人可能已经发现了,避讳的常见方法之一就是换用词义相近的字。

唐朝尽管很多风俗都较为开明开放,避讳一事却很讲究。前述的李贺是一例,连「观世音」都因为要避「李世民」,变成了「观音」。

《酉阳杂俎》里说:唐朝时抓到红鲤鱼必须放生,更不能叫它鲤鱼,要叫「赤鯶公」。都是因为「鲤」字和国姓「李」同音。

宋代理学将对人性的桎梏推上新的高度。宋高宗的避讳名多达 55 个。不仅帝王的名讳要避,还有皇亲、圣人、考官、长辈的名讳需避,考试时常常有几百字都不能用,稍一犯忌,就名落孙山。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即来自宋朝,是为了避讳州官「田登」之名。

元明反而是相对最不讲究避讳的朝代,尤其是元朝。

清朝的康雍乾时期,避讳制度一度又登峰造极,而且往往和「蚊子欲」结合在一起。

和过去相比,康雍乾时期的避讳,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避讳「胡」、「虏」、「夷」这些字眼,总觉得是在暗指满人的出身。二是避讳「明」字,总怕你是在偷偷摸摸思念前朝。如果「明」字前面还加什么「复」、「兴」之类的字样,更是大逆不道。比如「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不管本意如何,在乾隆眼里几乎等于是赤裸裸的挑衅。至于「一把心肠论浊清」,把「浊」字冠于国号之前,自然也是非死不可的了。

避讳制度就是如此,从只避讳死者、不避讳同音、不避讳文章进化到活人也避、同音也避、诗书也避、各种牵强附会都需要避一避,仿佛这样才不会触尊者的霉头。而究其原因,总离不开权力的傲慢、内心的自卑和媚者的奉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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