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科技学院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省重点学院,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大学、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大学、首批9所获准筹建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路安全大学建设示范项目的院校之一。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关于在普通院校继续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编报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2〕51号)等文件要求,为愈发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建设与事业发展,培养更高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院校结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提高中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专业特色,经研究,决定招收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知法守法,品德优良;
2.报名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为南京电子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结业生,报考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入学报到时间以我校公布为准,下同)取得专科结业证和学位证,未在入学报到前取得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投档资格;
3.理工工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第一专业为文科类的考生;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按照中学实际情况与招生总规划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确定2023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共计100名,学制五年。
1.招生专业及咨询方法:
2.考生可报名与原专科专业分属不同事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专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专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入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形式
(一)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18:00止
(二)报考形式:网上报考
(三)报考网址:登陆杭州电子科技学院教务处网(),步入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考,材料上传扫描件,无需寄送材料。
(四)材料递交:考生报考时需将报考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考系统。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考生身分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2.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学院英文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
3.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私章的考生本人专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本科四年成绩排行证明;
4.大学期间得奖证书原件,出席赛事、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注:考生须明晰承诺递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石家庄电子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申请材料递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初审(原则上各专业以不超过1:1.5的招生名额比列步入复试)。具体审核条例,依照各专业招生质量与要求由审核评分条例专家组统一制订,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系统与相关网站信息。
请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中学不再以其他方法通知。
五、复试
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笔试。
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
安排:具体安排与要求见后续各大学复试相关通知。
六、录取方式
(一)投档原则
1.依照各专业培养质量与要求,考生可以考取一个志愿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2.考生根据所补报的志愿专业依次排队投档,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如考生服从调剂,则按照审核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可进行其他未满名额专业的调剂投档;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补报的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则不予投档。
(二)投档
1.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分校拟定的投档工作规定和要求,依据中学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审核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拟投档考生将在成都电子科技学院教务处网站和专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造假及考试违法、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培养模式
依照各专业培养特色与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八、监督机制
1.中学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投档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中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中学纪检部门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父母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中学招生办公室或则纪检部门进行申述,监督电话:。
九、其他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划入本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捐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大专生执行。
3.凡在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授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结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施行留级制度,可发毕业证书;对转学中学生,中学应该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招收中学生为全日制全一年制学习,学籍管理按“西安电子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结业中学生按当初应届生身分派遣并补办相关就业手续;中学生如中途辍学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按转学当初应届专科结业生身分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