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为拟投档,凡发觉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投档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投档资格。
二、本公示时间为自拟投档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如对成绩或拟投档结果有异议,请发送电邮至(考生咨询及意见反馈请通过电邮完成)。
三、因工作、出国或其他诱因舍弃我校拟投档资格的考生2023年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需及时与拟投档导师联系并勿必于本次公示期结束前向研招办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舍弃拟投档资格申明,否则形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舍弃拟投档资格说明中需写明舍弃缘由,并标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报考导师、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2023年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由本人亲笔签订姓名和日期,照相或扫描后打包以附件发送短信至,短信标题为博士+考生编号+姓名+舍弃拟投档。
四、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名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未能按量调阅考生档案等材料,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导致取消拟投档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五、考生报考至报到入学代办学籍期间均不得更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分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投档、报到及结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六、我校拟投档考生的档案调阅、录取通知书领取等相关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无需咨询。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投档期间,中学研招办和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同时上海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请考生根据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投档的有关情况。
附件:
上海语言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投档考生名单(普通计划).pdf
上海语言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投档考生名单(少干计划).pdf
上海语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