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组应在了解和熟悉接受评估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制定评估方案。一般情况下,评估方案可以在前期准备阶段编制完成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在现场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准备工作
2.制定评估方案
3.明确评估职责
三、召开进点会
进点会是与接受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建立正式联系的第一次正式会议。成功的进点会是双方良好合作的开端。评估组应根据评估方案的安排,与接受评估单位确定召开进点会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四、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的重点在于发现和验证。
对于内部审计环境类的评估,通常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评估技术获得信息和线索,并通过核对审计管理文件、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予以印证;对于内部审计业务类的评估则通过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审计业务工作档案等资料,检查其程序执行是否到位、归档是否完整等。
五、汇总评估结果
汇总评估结果是评估组组长召集评估组成员对现场评估阶段的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确认和汇总,主要目的是确定针对各评估要点的评估意见和建议是否准确、所打分值是否合理,同时汇总得出评估结论,为出点会做充分准备。
六、召开出点会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应召集接受评估单位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员召开出点会,就评估发现的需关注事项、相关意见和建议等交换意见,确定事实是否清楚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据是否恰当,评估结论是否客观等。
评估组组长应控制出点会的时间及会议的合作气氛,在沟通信息、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改进方向。
七、出具报告
质量评估报告是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接受评估单位遵循《准则》的情况、审计管理的健全性和规范性、审计业务的效果和效率等方面发表评估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质量评估报告草稿通常应在现场实施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接受评估单位征求意见,待其书面反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出具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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