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四川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大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施行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大专)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根据中央和市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布署和要求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大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劳动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本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大学概要
第四条大学全称: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大学代码:12329。
第五条大学地址:
历城学校:北京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
济阳学校:山东省长清学院科技园碧桃路800号,邮编:
第六条大学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高校。
第七条大学办学层次:高职(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创立以大学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投档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治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晰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招生投档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大学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施行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指南》《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疫情防治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治工作。下设健康检测组、留观转院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治组负责制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治工作施行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完善监督机制,施行“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正、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专升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施行方案大学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一)考取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报考。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待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员工等)举办,社会人员报名应取得中学阶段教育结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3年应届普通中学结业生举办。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志愿补报、缴费
第十五条报考时间及方法
(一)志愿补报时间及方法:出席单独招生或则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并于2023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官网()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志愿补报,出席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按照夏季中考报名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夏季中考报名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补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补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分证号,进行邮件验证后,登入步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系统”,选择“12329四川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并补报专业志愿。邮件验证密码在专升本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未能收到或丢失,请拨通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交费
出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陆广东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官网(网址:)右下角点击交费平台或直接点击交费平台(:28020/login)进行交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愿舍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考考试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考交费成功后,所缴费用概不交纳。
第七章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出席辽宁省统一组织的夏季中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养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记入总分。
出席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出席文化素养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出席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养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形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养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记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出席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养评价成绩由中学组织创立评分专家组在中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剖析,按照考生的中学综合素养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形式对考生综合素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后赋于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四)考试方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未能进行线下考试,中学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中学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投档规则
第十九条投档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投档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养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评总分,大学设投档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课目成绩,依次为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出席单独招生考试投档的考生文化素养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投档;退役士兵考生根据素养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二)综合评价投档原则
按照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大学将按照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竞赛得奖免试新政
在校期间出席全省及市级职业高校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种中等职业中学应届结业生,或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初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步入我院对应专业(本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考,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得奖的专业相仿。经我院初审后,将拟投档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补办投档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高校。
(五)公示拟投档名单
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投档原则提出预投档名单,报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
(六)公示:预投档结果在大学网站公示。(根据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大学将向被投档的考生领取投档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投档的考生,与普通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投档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出席湖南省2023年夏季、夏季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及投档。
第九章收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条中学根据省发展变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退钱根据《山东省高等中学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授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检查:被大学投档的新生,要根据投档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量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否则,按舍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大学将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和复检,凡伪造材料取得考取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复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大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河南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六条高职(本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投档的考生须以全日制形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新政(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新政(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内容由四川劳动职业技术大学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