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类
注:对艺术类文理科类无限定要求的省份按文理兼招综合科类投放招生计划,对艺术类文理科类有限定要求的省份按比例投放文、理招生计划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分数线,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报考条件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和报考条件,河北省考生须符合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和报考条件。3.考生入学后我校只设英语教学,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十一、考试及录取规则(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1.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分别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或校考。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河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我校使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成绩,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体考试方案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附则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生每学年按8000元预收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分数线,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4.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传 真:0316— -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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