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做出布署。通知提及,全省联考于6月7日开始举办,具体课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英语
15:00至17:00物理
6月8日
9:00至11:30工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英语
有英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英语面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要求,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培英,更好统筹疫情防治和考试组织、高考变革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施行。
《通知》重点指出了五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竭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建立各种突发风波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强化部门协作机制,举办手机作弊专项整治,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有关优化疫情防治的举措要求,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二是持续推动院校招生入学机会公正。继续施行国家增援中东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重点院校面向农村和扶贫地区专项计划,做好随迁孙辈在流入地出席中考工作。严格举办报考资格初审,严厉严打“高考移民”。
三是稳当推动院校考试招生变革。扎实推动中考综合变革,促使变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持续推进考试内容变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施行强基计划试点工作,优化招生程序,严格选拔标准,强化招生培养联动。进一步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动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四是着力加大招生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新政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涉考培训机构整治,加强违法招生取缔力度。
五是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加大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剖析和温情提示等服务工作。强化考生志愿补报指导,采取多种方式为考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施行“高考护航行动”,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补习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
《通知》还谈到了什么内容?一上去看——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建委)、招生考试机构,山西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中学、部省合建各高等中学:
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培英,着眼于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养教育,推动教育公正,更好统筹疫情防治和考试组织、高考变革等工作,加大院校考试招生整治体系和整治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施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市级院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院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早筹谋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中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强化风险防治,建立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风波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晨报教育部。
2.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卷试题绝对安全。严厉严打考试舞弊,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强人员入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考生步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测工作规范。强化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举办手机作弊专项整治,强化考点无线网通号屏蔽设备配备,推行考点集中储存手机管理,鼓励各地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强化部门协作机制,举办净化涉考网路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代考作弊等专项行动2023高考安排,综合整治考试环境。
3.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治的举措要求,将考试防疫纳入当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建立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工作。安排一定的备用考点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二、持续推动院校招生入学机会公正
4.继续施行国家增援中东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施行和经济社会发展须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优化招生计划安排,着力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继续施行国家增援中东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东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使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院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列,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5.继续施行重点院校面向农村和扶贫地区专项计划。各地要严格报名条件,强化资格初审,促使专项计划让利新政落实到位。强化新政宣传,优化招考程序,鼓励将专项计划列入有关院校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投档。从2023年起,以往被专项计划投档后舍弃入学资格或休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考取资格。有关院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6.建立做好随迁孙辈在流入地出席中考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口就业人员随迁孙辈在流入地出席中考新政,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孙辈能在当地出席中考。对于因特殊缘由不符合流入地考取条件的考生,流入地市级院校招生委员会要针对不怜悯况,主动协调流出地给以稳当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出席中考,流出地省份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各地要强化中中考报考新政统筹,在高考报考、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早做好新政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中学阶段中学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整治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法情况。要严厉严打“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中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动院校考试招生变革
7.扎实推动中考综合变革。已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举措,推动新中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促使变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要指导学校严格依照课程标准施行教学,高中年级起依照中学生选考课目举办选课走班,禁止组织中学生提早选科复习。要强化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中学生依据国家发展须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课目。第四、五批变革省份要提早筹谋,积极做好变革落地各项打算工作。仍未启动变革的省份要认真借鉴变革省份经验,抓紧建立基础条件,做好变革方案拟定等打算工作。
8.持续推进考试内容变革。中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考命题彰显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重视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质和思维品质,重视考查中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强化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建立保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9.深入施行强基计划试点工作。各试点院校要深入总结近些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提升选拔质量。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选拔标准,着重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抱负、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中学生。要优化中学考评内容和方式,积极在笔试中参考使用中学生综合素养档案,注重考查中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强化宣传引导2023高考安排,帮助中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性、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要强化招生培养联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悉心做好本硕博衔接等后续培养工作,引导中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10.进一步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各地要强化市级统筹,遵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建立“文化素养+职业技能”的职教中考制度,推动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高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中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短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建立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投档机制,着重选拔培养高素养技术技能人才。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制度举措,确保公正公平。
四、切实加大招生规范管理
11.严格执行招生新政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新政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循院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院校大类招生行为,院校原则上按专业举办招生,少数探求大类招生的院校要悉心制订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平。要强化院校招生投档批次管理,不得随便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专科提早批次招生。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检查,确保招生投档公正公平。
12.着力规范中考成绩发布管理。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健全中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中考成绩评价中学生的做法。要强化中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中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录取院校。要优化建立院校及专业投档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投档分数线评价院校的倾向。要强化对学校、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讯”“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求构建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
13.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注重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强化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检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加强考生志愿补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中学生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采取着力有效举措,确保中学生个人及招录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漏或被别人操控。
14.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市级院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大对报考、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院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院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初审工作,对相关院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举办督促检测。要加强违法取缔力度,对于因忙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法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5.强化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整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院校、高中阶段中学及其班主任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方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准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步入中学举办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举办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父母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整治,严厉严打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6.强化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强化中考宣传工作,完善中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剖析和温情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则宣传的叙述应该严谨、规范,不得采取敌视、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则形式举办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投档(含承诺投档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法争抢生源,禁止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补报意向书等方式吸引、误导中学生。志愿补报期间,要逐渐降低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目,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取代或干预考生补报志愿。制做投档通知书应坚持简洁、节约的原则,防止铺张浪费。
17.强化志愿补报咨询服务。各地各院校要根据“考生自主补报,政府、考试机构和中学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强化考生志愿补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举措,逐级举办新政宣传剖析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中学全覆盖。各中学阶段中学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地要举办中考志愿补报咨询活动专项整治,强化中考志愿补报预警,公开违法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8.深入施行“高考护航行动”。各地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举办“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示”等行动,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补习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重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为残障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营造温情的考试招生环境。
请各市级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院校。
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
2023年1月11日
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