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莒县普通中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日程安排,普通小学招生投档工作已顺利完成,投档分数线如下:
指标生投档分数线:458分。
南县三中统招考取分数线:448.09分。
南县文心小学统招考取分数线:415.01分。
南县一中统招考取分数线:459.31分。
南县一中普高投档分数线:410.04分。
南县实验小学统招考取分数线:400.03分。
投档控制分数线:400.03分。
特此公告。
投档
(1)投档根据。
文化课类考生:一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考查课目成绩;三是考生志愿。
艺体特长类考生:除具有以上三个投档条件外,还要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2)投档办法。
对基础性目标评价结果和考查课目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根据自主招生(含艺体特长生)、指标生和统招生的次序进行投档。
①自主招生投档。县文心中级学校(枣庄三中南县学校)提早招收本校指标生计划的50%(390人),考生可在补报指标生志愿时自主选报。考生须出席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投档时,对达到投档要求的给以投档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达不到的出席普高批次的投档。
艺体特长生投档。根据各中学中学招生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按1:1.5的比列确定专业投档名单;在专业投档名单中,根据各中学中学招生计划数和小学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按1:1比列确定投档名单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对达到最低投档控制线的考生代办学籍注册手续,不脚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②指标生投档。按照指标生计划,按1:1的比列确定指标生投档工作线。各中学分校投档时,在工作线以上,根据高中职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偏僻小学中学可增加2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普高计划。
③统招生投档。按照全县统招生计划,按1:1的比列划定投档工作线。各中学分校投档时,在工作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小学分校适当降分录取。
报到结束后,各普通中学分校将报到情况报县教育局基教科,中学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尚未到校代办手续且未向中学事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依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到情况,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学,县教育局将组织补报。补报在未被投档的考生中进行。
有关新政规定
(1)往届生不能选报市级规范化中学分校。考查课目两科以上不合格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为“D”级的中学生,不能报名普通中学。选报指标生志愿的中学生,其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必须为“B”级以上(含B级)。
(2)统招生投档时,先投档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投档不满的,适当提升分数后从第二志愿投档。已被上一批次投档的考生不能出席下一批次的投档。已被投档的考生不能改录(每人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3)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无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或在学业考试中有严重行为的中学生普通中学不予投档。未出席艺体特长专业测试且未被专业投档的考生,不得作为艺体特长生投档。
(4)回国华侨孙辈、烈士孙辈、少数民族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5)军人孙辈报考普通小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孙辈教育优待办法〉实施条例》(鲁政联〔2012〕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6)在我县取得中学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孙辈,在我县报考出席中学分校招生考试,与当地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7)普通中学分校收费按日政办发〔2000〕52号、日价费发〔2004〕52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收费新政,禁止超标准收费或提早收费,禁止随便增加收费标准或免除收费。各中学不得以免除学学费、补助生活费或奖励考试成绩优秀中学生等名义违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