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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泉州事业单位招聘,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春季直属泉州市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收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范围包括市属事业单位和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 统一组织考试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798家)。 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任职资格详见《泉州市2016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2日至1998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年龄为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撤职的; ②近三年被查出人事考试作弊的人员; ③ 现役军人; ④在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应聘后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领取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计算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
2.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或已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为本编制工作人员但服务年限不满5年满1周岁离职人员申请市级公立医院的,只能申请市广前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和市级公立医院传染病预防医院。
3.南安市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自筹的工作人员可申请南安市各类事业单位,南安市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公募南安市事业单位。 报考南安市各类事业单位的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4.与惠安县卫生部门签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训临床医师”合同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惠安县医疗卫生机构。
五、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安溪县事业单位。 应聘安溪县各类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泉州事业单位招聘,原则上在就业后5年内不得向其他企事业单位申请流动。
六、报考安溪县“专职岗位”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安溪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安溪高校毕业生在安溪外)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教学组),服务期限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到期并考核通过。
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用(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应聘高校毕业生应聘公务员、事业单位特殊职务被录用(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基层项目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专职”。
7、如招聘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应聘者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相应年限后方可申请调动。
8.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岗位要求是指考生通过统一招生考试,被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取得的认可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在港澳地区留学人员以及取得境内外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确定学历。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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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请人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详见官网)查询认证。 招聘岗位如有学位要求,应聘者所获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详见官网)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高民教[2009 ]第9号),符合毕业要求并获得“双学位”和“双专业”证书的京考生,由省教育厅在省内电子注册,其学历和学位在省内认可省。 此类申请人“双学位”“双专业”对应的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官网进行电子注册并可查询。
特别提示: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详见官网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依据用于查询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
10.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可登录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类”所列专业人员可报考;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方可报考。 所需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专业学位(位)级别还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考生专业的确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一、下列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 (一)2016年4月22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 (二)福建省内高校外国留学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籍学生 (三)原籍地或高考籍地在福建的申请人。 如果户籍要求是“本县(市、区)”或“泉州”,以上原则类推。
另外,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现居住在泉州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视同有户籍状况。
12.职务限于“中国共产党员”,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13.要求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按满年满月计算)或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属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历)。
十四、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前,须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招聘申请将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在线提交个人信息及支付(2016年4月28日8时至2016年5月5日17时30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市人事考试网(详见官网)“网上报名”版块查询职位,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片,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邮,未缴费者不得参加网上资格考试。 有关建行网上银行及支付方式的问题,请咨询建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注册支付系统将于2016年5月5日17:30关闭。
2、资格预审(2014年4月28日8时至5月6日17时30分)。 应聘者报名缴费后,由招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 申请人应在缴纳费用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候选人对资格预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期限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或重新申请其他职位。 如因未及时关注资格预审结果而错失申诉或重新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将在泉州人事网另行通知。
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应聘职位不符合考试条件而被取消资格的应聘者,建行网上银行将在笔试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还至所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拟进入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阶段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再次回顾。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定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为准。
3、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5月23日后)。 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按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结束。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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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应聘,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真实性负责。 对恶意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就业资格等处分。
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要求的各项信息。 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见泉州人事考试网相关说明。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相关说明填写相关信息。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考生,可按有关政策减免考试费用。 申请减免的具体内容,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相关说明。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各岗位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说明。
(一)笔试
统一笔试应招考生人数与实际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 达不到1:3比例的,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特殊情况下,招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本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启动考试。
1.笔试科目。 每个招聘职位的笔试只有一个科目。 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医学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所有问题都是客观问题。 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 《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位于泉州市市区。 详情请以入场券为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未能同时提供上述文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
4.加工加分。 笔试后办理加分手续。 具体事项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包括:
(一)遵照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民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和军人优待政策》(民政办〔2013〕87号)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二)遵照《福建省公务员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参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人发[2009]221号)为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
(三)参加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大学生进村进社区”活动,并遵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通报》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进村进社区”工作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服务满三年并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特别说明:(一)通过享受近期各项政策待遇录用(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享受近期加分政策; (2)除福建人发[2006]10号文2013号文、民政办第87号文规定的可累计加分外,考生同时满足多项不同加分条件的,该项目具有较高奖励积分的将被授予额外积分。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及格线。 (一)直属公立医院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60分; (二)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市传染病防治院笔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知识》。 (四)其他岗位笔试及格分数为50分。 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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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报考统一笔试岗位的考生,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通知其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以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为准。
2、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免试职位候选人资格审查在网上系统报名后1个月内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面试候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弃权的,笔试合格的笔试候选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换,并补充工作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限内完成。
只有笔试资格后复审不及格或弃权的,在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上。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职位是否需要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详见《职位信息表》中的相关说明。 有关事项如下:
1.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及格线及以上的应聘者中,招聘计划数量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由低到低. 如果最后一位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并列,则所有面试并列的候选人将被选为面试候选人。 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面试人数为准。 其中,对于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的职位,候选人必须在面试中获得70分或以上的分数才能获得资格。
个别招聘岗位面试次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请参阅《职位信息表》。
2.免笔试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此类岗位考试的具体事项,经本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通知。
(四)综合得分计算
仅应聘笔试(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应聘者,其笔试(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其综合成绩; 应聘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应聘者,根据《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与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公告及录用
(一)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在通过考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均等确定体检对象。 如最后一次体检科目综合成绩相同,则选择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 笔试原成绩也相同的,由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本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确定体检科目的确定办法,并另行通知。 .
体检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当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前由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格检查标准。 本次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其他要求的,按还必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组织及要求。 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党组系统直属事业单位体检工作; 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部门负责。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准考证,到定点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集中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聘用。
对部分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查或现场复查,需要当日复查或现场复查的项目体检时通知体检。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未在当日或现场进行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试。 . 复试期间不得告知复试项目。 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体检者,均无效。
女性申请人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参加部分项目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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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估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是否符合要求。需要避免等。再次审查资格条件。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治考试材料。 应聘者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聘单位完成政审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录用资格。
(三)宣传就业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由市单位和县(市、区)单位在泉州人才网和县(市、区)公示。政府人事部门网站7天。 其中,同一职位涉及多个单位的,应聘者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考虑录用单位。 综合分数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确定优先选择顺序。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员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考生失信行为,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仍予以记录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中。
有下列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资格审查合格且不参加体检,或已确认参加的人员面谈但在面谈当日暂时回避面谈; (2)进入考核、计划到录用公告等环节后弃权者。
经批准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报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年内在我们的城市。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启事要求或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应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辞退。 . 雇佣合同。
(三)因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补缺。 每个职位是否填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原则上填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在线咨询。 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交流领域”栏目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缴费等报名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详见官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均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举报热线:详见官网。
(6) 考生在报名前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知。 考生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其报名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