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文山州道路交通管理局批准,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助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助理管理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募人数:4。
职位:协助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详见《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具有文山州户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明显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能适应道路运输管理;
5、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
(二)优先录用条件
1.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和人员;
2、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法学、公安、政法、计算机(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优先;
3、同等条件下,学历高、文体特长、驾照C1以上者优先。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被侦查的,以及其家属、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处分、被军队(武警部队)开除、开除军籍的;
5.因失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处罚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个人品德低劣、不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等影响社会公德的记录;
8.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其他不适合道路运输经营的情形。
三、报酬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山州道路运输辅助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助理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总额不超过4500元/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五项法定社会保险+业绩(包括:工作业绩、工作岗位、出勤、出差、加班)。 用人单位为协调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法定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工作日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6日;
工作日报到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四楼办公室。
4、报名流程:申请人提交报名表、相关证件和证件。
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四)《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协管人员招聘申请表》(可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填写);
(五)个人信用报告,符合优先就业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按照《文山州道路交通辅助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对拟录用人员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时间和情况另行通知。以评估通知的形式进行评估。
(2) 评估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是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应聘者从事所应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内容包括政治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公民应了解的基本知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为主要内容。 笔试结束后,按照录取人数1:2的比例,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工作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根据计划招募人数,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程序。 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体格检查
体检必须在文山州人民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文山事业单位招聘,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
(四)政治审查
政审按照《文山州道路运输救助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政审内容主要是候选人的守法情况、个人信用信息、回避需要等,政审通过的候选人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向拟录用人员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所反映的问题不予录用; 如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文山事业单位招聘,则顺延录用。
(六)就业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录用并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就业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考试详情、进度查询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单一联系方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确保沟通顺畅。 如申请人未能联系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导致报考失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必须按照申请要求如实填写全部信息,因信息和证明材料不正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人员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如侵犯应聘者合法权益,应聘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对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本市学生和本州学生先后顺序确定。 如果根据学生来源仍无法确定,将进行额外测试。
(五)本公告由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2022年文山州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帮扶管理人员的公告_事业单位招聘网
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协管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协助招聘管理人员登记表
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协助招聘管理人员的诚信承诺函
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