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通告,决定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掉,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告,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孙辈的相关开支,按照每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交纳。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交纳标准的100%扣掉,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交纳标准的50%交纳,具体交纳模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牵涉的保障举措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暂行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供图
纳税人怎么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新政?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交纳可以在报送当月交纳,也可以在之后中旬发薪水时补充交纳;平时发薪水没有交纳的,或者没有任职雇请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代办汇算清缴时补充交纳。例如,纳税人的孙辈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交纳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雇请单位,单位在领取4月份薪资时即可为纳税人报送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交纳。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了让纳税人早日享受税改红利,税务部委已全面做好各项打算工作,专扣补报系统功能将于明天升级。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相机个人所得税APP补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了,不便于自行补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递交给任职单位代为补报。
为荣获更好的补报感受,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精确补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补报。
需要告诫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契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报送。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交纳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自2022年起推行,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补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契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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