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近日退职、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具体办法为: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降低58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交费期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交费期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期限不满15年的退职人员,每人每月降低30元;交费期限满15年以上的退职人员,在每人每月降低30元的基础上,交费期限在15年以上的部份,交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估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天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根据本人2020年底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降低1%。
三是适当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降低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降低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降低40元。
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北京全市234千人受惠。本次调整降低的养老金自6月起领取,明年1至5月份调整降低的养老金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降低养老金估算实例:
某企业退职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天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离休前本人交费期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底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
该同志这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降低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降低金额包括四部份:
1.定额调整降低58元;
2.与本人交费期限挂钩,每月降低62元,具体估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份降低30元,15年以上的部份降低32元((31-15)×2=32,一共降低62元(30+32=62));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降低34.08元,具体估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降低20元。
四部份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
(总台记者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