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覆盖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1、院系依据《南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评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和院系施行条例组织复试投档工作(硕博连读参照执行)。
2、院系应根据“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举办投档工作。投档工作要一直公正、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平。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投档结果负责。
3、院系依照最终排行结果,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并经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向研究生院递交拟投档名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补报应按序入闱,补报院系须提早公布补报及排序原则。
4、报考材料弄虚造假者、考核不合格者(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5、博士招生不调剂、不破格投档。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增援东部院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2019年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专项及试点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当初下达的计划要求择优投档。
7、学校及院系在公布招生信息的同时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须公布咨询及申述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申述和举报。
8、公示期结束后,经复检、调档审查等流程后,领取投档通知书。
上海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