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和高校》(高教办函〔2020〕9号)等文件,我校决定启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录取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为2018-2020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他们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郑州科技学院学费,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 学生可以申请与原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的第二个学士学位专业; 或与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的学科门类和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录取后,学校将进行体检。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2日
(二)学生登录郑州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郑州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送电子版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郑州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申请表》复印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2020级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复印件,2018、2019级本科生提交《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材料不齐全的,视为申请无效。
(三)注册学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录取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资格审查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或面试。 未接到考试或面试通知的考生,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考试或面试。 考试或面试侧重于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在郑州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3-5天。 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审核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五、培训与管理办法
(一)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延期报名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报名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延期报名申请书经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致电招生办。 延迟注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逾期未报名者,按教育部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1、本人签字确认的《郑州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申请表》(附件)原件。
2.《郑州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郑州科技学院学费,取消录取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4)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在学期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 学位证书应当标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发给结业证书。 对于退学的学生,发给不及格证明或现实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中途退学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退学当年按应届毕业生派遣; 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录取的,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派出手续。 在国家就业指导方针和政策的指导下,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七)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六、其他要求
(一)学校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或干预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本宣传册由学校招生办、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