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由深圳考试院组织实施。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考场规则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及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类别及内容
笔试类为机考类,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13日(周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
详情请以入场券为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及格线将于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
与笔试成绩及及格线同时公布。
(二)初审候选人的确定及初审方式
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资格初审人选按拟录用岗位数的3倍确定; 其他笔试合格且排名在拟录用名额8倍以内的应聘者为资格初审候选人。 该岗位笔试合格者少于拟录用名额3倍的,全部通过该岗位笔试者列为资格预审候选人。
为及时组织替补人选进行资格预审,所有通过笔试且排名在拟录用名额8倍以内的应聘者,须在资格预审现场等候,方可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至应聘职位资格预审结束。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初试地点接受资格预审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已进入资格预审的考生,经考试合格的,确定进入面试,当场下发面试通知; 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同岗位笔试总分按-到低排序。 资格审查从补录人员开始依次进行。
(三)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考官核实,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预审单位留存。
1、应聘者须提供:个人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以及工作条件要求的其他项目 详细的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必须提供单位报考同意书。
二、非境内院校全日制申请人相关要求:
(一)回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出国留学和学位认证证书》的,可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临时出国留学资格证书》接受资格初审; 未毕业者须在资格证明初审时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日期和毕业日期。 所有留学归国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须取得《外国学历证书》,方可办理就业手续。
(二)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的,应以国内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国内高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通过境内外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必须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仅为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录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面试
(一)时间地点
见面试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要求
1、面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
2、应聘者须出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各占50%,综合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低分顺序,按以下方法确定体检考生:
A为应聘人数,B为公布应聘人数,C为应聘体检人数。
1、若A≥3B(A>3B指最终比分打平的情况),则C=B;
2. 如果 A
若岗位总分相同,则确定笔试成绩最高者为体检候选人; 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单位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考生名单由深圳考试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检查、公示
(一)体格检查
取得体检资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一张深圳职员考试,按时参加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深圳职员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深圳考试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 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在30日内接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体检,包括资格审查和考核。
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合格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诚信及适应所申请岗位的有关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任职资格。
(三)公示
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日。
七、就业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投诉,经查实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用,且不违反录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深审研究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本市岗位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执行。 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正当理由未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一年内(自笔试之日起计算)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不再取得录用资格。被取消。
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且查出证据的,不予录用; 投诉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定案后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应当自收到报名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或调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深圳考试院报到。 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深圳考试院批准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与深圳考试院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深圳考试院与新录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载明。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新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计入岗位聘用期。
试用期满的,继续录用;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2017、2018、2019届已派出但未转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报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到有关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被停职就业的毕业生入围,按当期毕业学生办理招聘手续。
(二)报考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三)单位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5号)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本公告中提及的日期、编号或等级均包括原编号。
(5)具体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考试院2019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清单(应届毕业生).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深圳市政府和事业单位拟招聘(聘用、调动)人员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