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扇同学耳光,并且把人家的耳朵都打聋了,现在人家要你赔50万,你到底该不该赔?会不会赔呢?
首先,赔钱是肯定的了,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因为,毕竟人家的耳朵是被你打聋的。他现在耳朵坏掉了、听不见了要医治,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至少医疗费用的这一块,你是要承担好一部分的了。
如果你不想承担、不愿意承担或者干脆就完全不承担,对方是可以去报G安、P出所,告你故意伤害他人罪的。如果J方介入来调查这件事的话,到时你肯定会陷入很被动的境地。因为,人毕竟是被你打伤的。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你就完全处于被动、只能等着挨打的地位。因为你打人确实是有原因的,你是在受到对方W亵、M胸的情况下去打他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去打人的。
所以,你在跟对方商谈相关赔偿费用的同时,也可以去G安、F院起诉对方W亵你,告他犯有W亵行为,并要求对方赔偿你精神损失费。
如果你做了这个动作,相信对方也会软下来,在赔偿的问题上也会好好跟你商量,而不是漫天要价。建议你考虑采取这个动作。
这个问题我回答一下,以法官视角来阐述,不以法律工作者身份发言。
作为一名法官,基本职责就是维护法律公正。法律条文是死的,维护公序良俗是基本出发点,尤其是这种模棱两可案件。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是倾听者,适用无罪推论。
就拿本案来说,原告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法官是站在原告一方的。所以,法庭陈述过程中要由原告先发言。主要是记录原告陈述事实经过和诉求。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原告很有可能避重就轻陈述事实经过。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会轻信一方之言,证据需要互相佐证。重事实讲证据是法官的基本准则,原告说自己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我们也要查验。
法医检验,原告是否失聪,是不是因为被扇了一个耳光直接导致的。如果法医检验确实证明原告失聪确实是由于外力引起的,伤害程度有多大,法官是要考虑的,这个过程不考虑原被告双方谁有过错。
当原被告双方都陈述完毕,法官对事件有了基本了解。原告受伤是事实,事件发生过程不能从双方法庭陈述得到证实。法官会考虑整个案件细节的合理性,证据要互相印证。
第一,原告为什么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伤害程度如何?这对整个案件如何定性是十分重要的。被告说是因为原告酒后无德袭胸,我们要考虑的是,被告是否出于本能反应。出于本能反应的防卫我们是有标准的,出于本能反应一个耳光否导致原告失聪我们更要咨询法医。至于赔多少钱,法医也有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原被告双方是看不到的。
第二,前因后果。既然能坐到一起喝酒,法官会偏向于原告,毕竟原告是受害者。即便原告酒后无德,被告也是有责任的。是谁邀请的谁法官会重点考虑。期间发生了什么,比如劝酒,谁劝谁,法官也要考虑。事实经过很重要,要一一推敲。
第三,原告诉求是否合理。无论被告受伤害程度有多严重,你的诉求是否合理。一级轻伤索要五十万,法院也不会支持的。胡搅蛮缠,狮子大开口,也就是多点诉讼费。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没法还原于读者。作为法官,也不能下定论。至于赔不赔,还是法庭上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