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校园占地面积400亩,现有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文体活动场馆、学生公寓和标准化食堂等各项设施,可满足6000名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学院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有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共有2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文法系、外语与外贸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100多人,聘请了一大批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教学成果
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03年以来,我院学生先后有1000多人次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如全国首届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金奖;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美术作品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冠军;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江西省第十八届电脑知识赛本科组一等奖;江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一等奖;江西省运动会多项全能;江西省第二十一届现场电子设计制作赛一等奖,并获得全省本科高校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办学以来,共有3500多学生顺利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毕业学子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受到社会的肯定和欢迎。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人数不断上升,2007年以来近300人考取省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填报我院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学院当年当地的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的考生即具备录取在我院学习的资格。
3、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三批,在其它省(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调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第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
4、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5、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原则上要求通过英语口试。
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6、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按山东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它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按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它无艺术专业统考的地区,文化过线,专业必须取得其它本科院校的合格证,按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注意考查相关科目及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方面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8、对符合加分和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办)的有关规定录取。
9、如上述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以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