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学院教务处下设教学综合事务科、课程计划科、考务科、临床实习科、教材科、选课中心等部门。是负责全校全校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1、在院长领导下,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中学的实际情况,研究并提出本校中医药医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学及各院、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测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负责编制和审订教学计划,组织各院、部专业编制课程教学大纲上海大学财务处,并检测执行情况(包括结业的施行计划)。
4、组织审订全校各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协调编制各学期的全校教学任务书,负责全校各院、部专业、各年级开办课程的初审和协调。
5、组织各院、部拟定实习计划和大纲,检测督促施行计划。
6、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施行。组织全校优秀教材的评比工作。
7、负责全校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与分配。
8、及时总结本校举办教学变革经验,组织专业、学科、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举办教学研究。依据校内外各类信息反馈,提出稳定教学秩序、改进与提升教学质量的举措。
9、负责检测教学运行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各院、系中学生成绩考评、学籍管理(含留中学生)工作情况上海大学财务处,负责中学课室的使用协调,负责教学基地建设及联系;负责组织好学期考试、综合考试及结业考试,管理好中学生重修、免听、退学、复学及退学工作。
10、会同人事处抓好师资培养,职称评审及教书育人的组织工作。
11、配合中学生管理部门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做好中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12、负责组织结业考试,结业论文答辩,结业综合测评,结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13、负责校区交予的教学评估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