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视国事如家事林则徐十无益;
能尽人心即佛心。
——林则徐的手书家训联
人莫不想自己的家兴旺兴盛,能扩充此心,即是天下之大公;能尽人心,必能于世有补,则与湛然光明的佛心相差无几,这对家对国都有利。
林则徐(1785-1850),清末政治家。字少穆,福建侯官(今闽侯)人。嘉庆进士。曾与龚自珍、黄爵滋、魏源等人提倡经世之学。任东河河道总督时曾修治黄河,后任江苏巡抚,又兴修白茆、浏河等水利。1838年在湖广总督任内,禁止鸦片,成效卓著,为禁烟代表人物。旋受命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禁鸦片输入。次年到广东,为了解西方情况,派人翻译外文书报,编成《四洲志》。主张对外商分别对待,孤立烟贩。与总督邓廷桢协力查办,严令英美烟贩缴出鸦片二百三十七万斤在虎门当众销毁;并积极筹备海防,倡办义勇,屡次打退英军武装挑衅。1840年1月任两广总督。鸦片战争爆发后,他严密设防,使英军在粤无法得逞。因受投降派诬害,被革职。次年派赴浙江,筹划海防,不久充军新疆,曾在新疆兴办水利,垦辟屯田。后起用为陕西巡抚,擢云贵总督,因病辞职回籍。1850年起用为钦差大臣前往广西镇压农民起义,在潮州途中病死。能诗文。有《林文忠公政书》《信及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