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上海化工学院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中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上海化工学院,是国家民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2023北京化工大学录取分数线网,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担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第三条颁授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南京化工学院专科结业证书;符合中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学法定住所为广州市朝阳区北四环西路15号,设有朝阳分校、海淀学校和延庆分校。朝阳分校坐落广州市朝阳区北四环西路15号,通州分校坐落广州市通州区紫竹院路98号,通州分校坐落广州市大兴区南涧路29号。
第五条中学招生工作将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新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中学筹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专科招生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筹建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施行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2.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市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施行条例;
3.统计和剖析投档新生数据,为中学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员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规划、组织、实施中学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施行中学投档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投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投档的新生进行检查;
7.组织中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对违法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8.履行中学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按照考生或则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中学有关招生投档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与答复;
10.完成中学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上海化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分配原则和办法
上海化工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按照国家新政要求,着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正,优化中学生源结构2023北京化工大学录取分数线网,统筹考虑各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不超过中学招生计划总量的1%,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投档。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投档原则
第十一条投档原则
1.按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成绩(含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省性中考加分,只认最高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提档,所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中学调取考生档案的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进档考生的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投档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各市(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条例投档,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条例,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外语、综合(中考综合变革省份为三门选考课目总分)课目分数排序投档。在内蒙自治区推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如考生录取成绩达到中学投档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投档条件,但未达到所补报专业的投档分数,凡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中考综合变革省份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3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课目要求。
3.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生源质量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按照南京化工学院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分校工商管理类(新工科经管法)、英语、设计学类等专业(类)建议非德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名。
5.凡考取上海化工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名普通高等中学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投档时,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专科控制分数线。推行次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录取,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等情况,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中学负责初审投档。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列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药业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列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出席各市(区、市)专科第一批次投档,投档分数线不高于大专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对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参考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投档控制分数线)。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只投档补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该专业中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中学推动书院制变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办商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只投档补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变革省份原则上考生录取成绩应在本省(区、市)录取给我校中学生成绩的前50%。
8.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拉萨中学班、内地山西中学班的投档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院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中学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订具体的招生简章。
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投档;各专业投档均无男女比列限制。
10.复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中学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照中学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新政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中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发改委核定标准缴纳杂费。2023年大专生各专业杂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药业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外期间杂费每学年40000元/生,美国期间根据外方学院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外期间杂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外期间杂费每学年60000元/生,美国期间根据外方学院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
第十五条奖助学金
中学设有建立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中学生,中学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承诺不让中学任何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中学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按揭、校内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减免缓学餐费、社会捐助等举措组成的互相补充、较为健全的经济支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相排斥,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上海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